(適用於聯合奠祭)台北市新北市二三館及桃園
契約金額為30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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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 | 內容及圖片參考 |
遺體接運(政府提供) | 1接運車輛ㄧ部
2接運人員一組 3屍袋一只 |
安靈服務 | 1宗教師一名
2安靈用品一組 3供品一組 |
治喪協調 | 1擇定出殯日期 2代辦申請火化 3 針對逝者之宗教給予規畫..等等服務細項 |
相片(政府提供) | 15吋放大照(家屬需備逝者大頭照或底片) 含藝術框 |
訃聞 | 雙折訃聞20張 |
棺木(政府提供) | 中式火化棺木一具 |
壽衣 |
長袍馬褂 旗袍 鳳仙裝 西裝 擇一 |
孝服 |
黑袍及麻苧服(擇一)供8件
雙連巾(親戚配戴用)供10條 使用數量超出另計 |
答禮毛巾 | 答禮毛巾 (三合一小方巾20條) |
骨灰罐(政府提供) | 骨灰罐(含刻字燒相)以政府提供樣式為主 |
禮堂布置(政府提供) | 花山 花籃 布幔 地毯 總靈牌位 供桌 爐 香 燭台 花瓶
(配合政府日期及使用規範) |
入殮儀式 |
入殮師父一名(辭生放手尾)
小殮 扶棺人員一組 棺用隨身庫錢一組 |
奠禮儀式 | 1.出殯用供品三牲(葷或素三盤)十二菜碗一組靈前供果四盤酒或茶一瓶
2.出殯宗教師一名 |
禮車(政府提供) | 靈車一部 |
進塔 | 進塔宗教師一名
供品 鮮花 四果 紙錢各一份 |
車輛 | 車輛 7人坐(返主及進塔使用) |
後續關懷 | 百日對年通知提醒 |
1備註本契約服務範圍於台北 新北 桃園 (如超出服務範圍 需補貼車資)
2契約金額為30000元 3如未符合規定者,會延伸出政府規費另計 4庫錢 紙紮 做七 功德法會 須另計 5淨身方式是以擦拭為主 若要更改為SPA須補差額 6後續關懷 百日對年通知提醒 7早晚拜飯1日100-200元 8代辦行政相驗 以取得死亡證明書 費用3500元 9各地區注意事項如下 109年度台北市聯合奠祭申請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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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部聯合奠祭